植物是如何分类的?

东子发表于2013年03月31日00:00:46 | 植物知识 | 标签(tags):植物分类 植物知识

植物种类繁多,要了解掌握如此多的植物,没有一个科学的分类是不可想象的。根据植物体的结构和进化,现代植物分类学将植物分为低等植物和高等植物2大类。

植物分类任务

地球上的植物种类繁多,目前在已被发现和记载的有36万多种,我国就有高等植物3万种以上,其中木本植物7000多种(包括乔木2000多种)。这样多的植物,没有科学的分法去分类和鉴别,就无法对植物进行利用,甚至还可能因误认而发生不良后果。例如,调味的八角和毒八角(草莽),形态十分相似,若无分类知识,难以区别,误食则会中毒。进行森林资源调查的时候,如果不能识别树种,就不能正确估算各类林木的木材蓄积量以及各类林副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经过人类的长期生产实践和植物学家的研究,人们认识到,现在生存的植物种类虽然多种多样,但他们都来自共同的祖先,植物与植物之间,都存在着或远或近的亲缘关系。因此人们就根据植物的亲疏远近,把他们分门别类,建立起一个足以说明植物亲疏关系和进化顺序的分类系统,以便人对植物进行鉴别和利用。

植物的分类单位

为了建立分类系统,首先必须确定分类的各级单位,常用的单位有界、门、纲、目、科、属、种。其中,界是最高级单位,种是最基本单位。

在上述各级分类单位中,是具有相似形态、表现一定的生物学特性和要求一定生存条件的无数个体的总和,在自然界占有一定的分区。因此,每一个“种”都有自己的特定的本质特性,并以此区别于其他“种”。

由于同一种所包括的无数个体,在其分布内受不同环境的影响,因而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异。当某些个体积累了一定数量、稳定的、可遗传的新的变异特性时,便会在种的内部发生变异,产生出变种。如大果山楂,因果较山楂大而列为变种。具有亲缘关系的种,集合为一属,由相近亲缘关系的属组成科,由相近的科组成目。如此类推,由目组成纲,由纲组成门,由门组成界。

植物如何命名
一般说来,植物的命名方法有2种,一是俗名(又叫通名),即通俗的名称;二是拉丁名,就是学名。
俗名常因地、因时而异,一个植物的俗名往往有许多个,例如红松,又叫果松、海松、朝鲜松等,这就是同物异名;还有同名异物的,如油松在很多地方却叫黑松,其实他与真正的黑松是有区别的。因此,俗名变化很多,容易混淆,难求确切。

植物名称的不统一,对于研究和利用植物,非常不便。1753年,瑞典植物分类学家林奈正式提倡用双名法来命名植物,并以此作为国际通用的学名,这就澄清了植物命名的混乱状况。由于这种学名是用拉丁文书写的,所以又叫拉丁名。

双名法就是用两个词来为植物命名:第一个词是属名,多数是名词;第二个词是种名,多数为形容词,形容该种的主要特征。一个完整的学名还要在种名之后附以命名人的姓名。属名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种名的第一个字母要小写。

分类系统小史

植物的分类是经过人们长期探索,逐渐完善起来的。最初人们经常只根据植物个别的或部分的特征、习性进行分类。

亚里士多德将植物分为乔木、灌木、半灌木和草本,在每类中又分为常绿和落叶植物、野生和栽培植物、有花和无花植物。

我国的李时珍按照植物性状和功能把1095种植物归纳为草、谷、菜、果、木类,写成《本草纲目》这是我国著名的本草学,曾被译成好几国文字。

1732~1737年,林奈根据植物的生殖器官——雄蕊的数目及离合状况为基础,把当时已知的植物分为24纲(显花植物23纲,隐花植物1纲),在纲以下分为目、科、属、种等单位,便于检索识别。

这些著作对植物分类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都不能反映植物的进化地位及亲缘关系。

达尔文《物种起源》的发表,给生物界奠定了进化论的理论基础,使植物学者得到了很大的启发,他们在形态学、比较解剖学、古生物学和化学鉴别方法(血清鉴别法)基础上,探索植物种类的亲缘关系,纷纷提出了各种新的分类方法,这种分类方法就是自然分类法。但由于各人的看法不同,创立的系统各异,又因人类的知识仍然有限,真正符合自然进化的分类方法,尚有待继续探索。

小结

目前,通常的分类方法是把世界上的大约40万种植物,分为低等植物和高等植物。低等植物没有根、茎、叶的分化,种子没有胚,藻类、菌类和地衣属于低等植物。高等植物有根茎叶的分化,种子有胚,这类植物包括苔藓类、蕨类和种子植物,种子裸露在外的叫裸子植物,种子包在果实里的叫被子植物,被子植物还可以分成双子叶植物和单子叶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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