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盆芦荟

林晓文发表于2015年07月17日00:39:02 | 名家美文 | 标签(tags):芦荟 散文美文 林晓文

房子装修完毕,接下来还得花心思布置一番。硬性的布置不外乎家具、电器之类,而软性布置则看主人的嗜好与情调,或字画壁挂,或盆景雕塑,抑或古玩奇珍,不一而足。除此之外,栽种一些适宜在室内培植的花卉盆栽是少不了的,不但装缀居室,还可吸收二氧化碳、净化空气。然而栽种些什么好呢?向来少拈花惹草的我对此全无了解,只能随性而为了:入户玄关旁摆一株发财树,既绿色养眼,又有纳财之意;正对大门的案台可置一造型澳洲杉,其叶尖而不刺,是谓刚中带柔;电视柜上再来一盆扦插的富贵竹小盆栽,既有绿叶点缀,又不太过抢眼。此外,还得来几盆擅吸甲醛的植物——诸如吊兰、芦荟之类,尤其是芦荟,还是现成的美容护肤品呢!妻如是说。吊兰好找,随便哪家花店都有卖;芦荟呢?妻又说,在我们老家大姐的屋角多着呢,什么时候回去移几株来就行了。

芦荟

得知要种芦荟,大姐二话不说,未等我回去便到屋角掰了两株寄过来。到手一看,长得倒是茎大叶肥,却肤色发暗、叶梢干枯,头部根须稀疏,表皮皲裂,显然已经长了有些年份,再生乏力了,能否栽活还真难说。瞧着如此上不了台面的卖相,妻有些哭笑不得,但既已大老远寄来,扔掉总觉得过意不去,姑且种着吧?于是找来两个空花盆,从别的盆栽里匀出一些沙土种上,觉得那模样摆在厅堂实在有失雅观,便将其挪到卧室南面的阳台上放着,除偶尔浇些水、松一下土以外,便再懒得去搭理它了。

初识芦荟是在读初中时,语文课本里那篇鲁迅的《藤野先生》有这样一句话:“福建野生着的芦荟,一到北京就请进温室,且美其名曰龙舌兰。”其时我未曾见过芦荟,自然对其没有概念,但从这句话了解到,芦荟应是福建独有的植物,能够被“美其名曰龙舌兰”。兰花我是知道的,其叶舒展,其形雅而清逸,于是想当然地以为芦荟也是兰花的一种。直至后来有机会见识到真正的芦荟,才发现其叶呈座状簇生,叶片肥厚,边缘带有尖齿,明显有别于兰叶的飘逸舒展。而后查阅相关资料,又发现芦荟与龙舌兰只是外形相近,本质全然不同。芦荟为百合科芦荟属多年生常绿多肉质草本植物,原产于地中海、非洲等热带地区,在我国的福建、广东、台湾、广西、海南等地多有生长,其叶厚多汁,含有丰富的胶质,对皮肤保健和美容有显著效果,可用于医学、美容,部分品种还可食用,亦可作为各种保健食品的原料。在3500多年前的古埃及医书《艾帕努斯·巴皮努斯》中,就有关于芦荟的药用记载。与其相反,龙舌兰为龙舌兰科龙舌兰属多年生常绿大型草本植物,其植株高大且叶色灰绿,叶缘钩刺较芦荟硬而尖,虽然部分品种亦可食用,但大多带有一定毒性,尤其可腐蚀皮肤造成过敏。有人不慎误将龙舌兰当芦荟涂抹皮肤,涂抹部位往往会出现局部皮疹,伴有刺痛、皮肤粗糙等症状,严重者可能导致过敏性皮炎。由此可知,当年伟大的鲁迅先生也曾犯错,将二者混为一类了。

两株芦荟移植的时候正值冬季,过后我便懒得搭理它了,平时偶有浇水、松土,也是妻在打理,以至于时日一久,我几乎快忘了它的存在。冬去春来,转眼间到了炎炎夏日。某日黄昏,正是我在客厅里享受阅读的好时光,忽然听到妻在阳台大呼小叫,我急忙扔掉书本奔过去,在妻的指引下将目光投向了阳台上的两盆芦荟。却见那两株硕大的芦荟似乎与初种时并无多大区别,但在靠近根茎处的沙土表面却突兀长出了一簇簇青绿色的芦荟苗,大者有两三寸高,小者刚破土而出,尖尖的细芽宛若初生雏鸟张开嗷嗷待哺的小啄。我细数了一下,多的一盆有十来株,另一盆也有四五株,与中间的母株相比,无不显得娇嫩青翠、似有无限生机勃发,使阳台的气氛刹那间活跃起来。这意外的发现,在令人惊喜的同时,也使我不禁为自己之前的无知而汗颜——想想当初,觉得那两株芦荟已是末日黄昏、垂垂老矣,几欲将其舍弃了,哪曾想它竟在快被我遗忘的时候悄然生长,最终绽放出旺盛的生命力!

面对这两盆已经生机盎然的芦荟,我心里无来由地想起了六世达赖仓央嘉措那首流传很广的《见与不见》: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仿佛间又似有所明悟:活着,并不是因为别人如何待你,而是取决于自己对生命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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